审计中航三鑫存三大违规行为 中审众环及注会被证监局警示
和讯网新闻 8月6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俗合资)因在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中,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验的审计法式不到位”、“未发现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所依据的盈利展望数据纷歧致”、“部门函证法式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中审众环以及注册会计师罗芸、苗树东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对海南特玻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验的审计法式不到位
中航三鑫主要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质料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特玻”)近年来一连亏损,2013年至2016年净利润划分为-3.84亿元、-2.63亿元、-5.32亿元、-2.14亿元。公司基于海南特玻亏损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确认了响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三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划分为2397万元、2135万元、1615万元,确认依据为经海南特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盈利展望。
检查发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未获取充实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海南特玻4号生产线在2018年投产的合理性;未关注到海南特玻2016年底展望的4号生产线2018年、2019年的产量、销售价钱和毛利孝顺金额与2015年头、2015年底的展望金额存在显著颠簸,也未说明4号生产线前后两年展望的产量和销售单价调整的合理性,对4号线未来5年盈利展望的剖析复核法式不到位,对海南特玻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验的审计法式不到位。
上述情形不切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0)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剖析法式》(2010)第五条的划定。
未发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所依据的盈利展望数据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依据的盈利展望数据纷歧致
海南特玻2016年底依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亚超评估”)对1至4号玻璃生产线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的陈诉,对2至4号生产线划分计提了881万元、905万元、1202万元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资产减值所依据的盈利展望均为海南特玻1至4号线未来5年的产物毛利展望。
检查发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所依据的盈利展望数据举行了复核,但未发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所依据的盈利展望数据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依据的盈利展望数据纷歧致;在使用资产评估专家事情时,未复核亚超评估使用的主要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上述情形不切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0)第十一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使用专家的事情》(2010)第十三条的划定。
部门函证法式不到位
检查发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未对主要子公司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2个银行账户举行函证,也未对上述账户执行替换法式。你所对部门函证历程未保持须要的控制,如未对海南特玻1家应收账款客户的注册地址与发函地址存在显着异常的情形举行诠释说明;审计稿本中也未纪录对函证地址的核对历程。
上述情形不切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2010)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划定。
深圳证监局认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以是及注册会计师罗芸、苗树东的上述行为不切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治理措施》有关划定。最终,决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以是及注册会计师罗芸、苗树东接纳出具警示函的监视治理措施。
(责任编辑:姜奇琳 HF066)
